主席:
今天是新一屆立法會首個工作會議,我很高興立法規管工時在首個工作會議裡便能展開討論。我作為本會的新人,亦是勞工界的代表,希望借今天的辯論表達我對立法規管工時的基本立場。
在特首梁振英先生參選行政長官的政綱裡,有關僱員權益保障的政策着墨不多,但在這着墨不多的政策裡,特首特別提到立法規管標準工時,特首是這樣說的(我引述):「跟進現屆政府就標準工時的調研,成立專責委員會,包括政府、僱主和僱員代表、學者和社會人士,共同研究推動標準工時立法工作及涵蓋範圍,關注僱員超時工作的情況和安排。」(引述完畢)我原則上同意這個推動標準工時的立法方向,但政綱不足之處是沒有為標準工時的立法訂下時間表,以顯示特區政府推動相關政策的決心,同時亦欠缺措施,在落實立法規管標準工時前,紓緩本港僱員工時過長的問題。
我所屬的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對立法規管標準工時的立場是很堅定和清晰的。2010年6月,在上一屆立法會通過了勞聯立法會議員李鳳英提出,要求政府立法制定標準工時的修正案,這是香港立法會首次通過一個要求政府立法設立標準工時的議案,其後,當時行政長官曾蔭權責成勞工及福利局就標準工時展開研究。我必須強調,推動政府願意展開規管標準工時的研究,是所有關心勞工權益的朋友共同努力的成果。
在香港推動僱員權益的改善從來都不是容易的,我不會低估推動立法規管標準工時面對的阻力。在去年七月上屆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到南韓進行職務訪問,了解當地實施標準工時的經驗。這是難得的機會,供香港落實相關政策借鑑,但我翻看了團員名單,發現當中沒有任何的商界和僱主代表參加訪問團,這是一個側面反映了香港商界對規管標準工時的態度。
主席,我要求特首儘快成立一個有廣泛代表性委員會,推動標準工時的立法工作。我無意忽略香港社會要落實標準工時的複雜性,就如南韓在2004年開始落實每周工作40小時,是分6個階段,耗時7年才能全部落實。香港要花多少時間,怎樣全面落實標準工時,我相信大部分支持落實標準工時的朋友是願意理性討論。在立法規管的大前提下,社會是有很大空間從長計議,尋求共識,在現階段,我對規管工時的具體內容持開放的態度,虛心聆聽不同團體的意見。但特區政府必須展示立法規管工時的決心,為立法訂出時間表,推動社會不同階層一起向規管工時的目標進發。
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