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近年美容業不斷發展和轉變,其服務範圍擴展至涉及醫學行為。最近有市民因接受某美容集團的靜脈輸液療程,出現敗血性休克,當中更有一名女士因此不幸逝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根據政府資料顯示,現時監管私營醫療服務的兩條條例自一九六O年代未曾有過實質修訂,此等條例確未能應付現今規管的需要,特別是當一些涉及高風險的醫療行為,郤以美容包裝推銷,大大減輕了市民的警覺性。因此,我支持政府全面檢討涉及高風險醫療行為的美容服務,以確保市民的安全。
我必須要指出,監管涉及高風險醫療行為的美容服務,與監管一般性的美容業必須分開處理。根據統計處數字顯示,截至2012年6月,美容及美體護理的就業人數已達三萬八千人,較十年前的人數多出四成,若不把涉及醫療行為的美容服務和一般性的美容服務的監管分開處理,這將打擊不少美容從業員的生計。
主席,醫學美容涉及市民的生命安全,政府應盡快堵塞當中的監管漏洞,但我不希望增加監管殃及池魚,與一般性美容服務混為一談,影響從業員的生計。
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