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20 保障職業安全 動議辯論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今天是正月十一,經過了春節假期後立法會恢復會議,除了立法會外,相信不少的地盤工友在春節休息後,陸續恢復工作,我很希望在新的一年裡,香港職業和工業傷亡意外,能有實質的改善,不要讓香港的經濟成長,政府現正全速推動的各項基建,要賠上香港工人寶貴生命。

香港的職業安全曾一度露出曙光。在2010年,工傷死亡個案有18宗,當中建造業的死亡個案有9宗,這是近十多年來的最低數字。政府不認為這只是工程滯後,故工業傷亡個案較少,斷定這是香港的工作安全與健康表現有顯著改善,說這是勞工處透過立法和執法、宣傳和推廣、教育和培訓的三管齊下的策略,不斷提高香港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水平,以及各方通力合作的成果。可惜,在這一番自吹自擂,宣稱香港職業安全已大有改善之後一年 — 在2011年,香港致命工業意外反彈上29宗,當中23宗涉及建造業。去年2012年,致命的工業意外有24宗,當中15宗涉及新工程,其餘9宗涉及裝修及維修工程。勞工處宣稱三管齊下策略,一下子便失靈了。

去年,工業傷亡事故可說是驚心動魄,慘不忍睹。單是去年10月,便發生7宗的奪命工業意外,當中包括港珠澳大橋人工島沉箱鋼台倒塌,釀成一死十四傷慘劇;觸電死亡個案,更接二連三的發生,當中有剛踏入社會工作不久,年僅23歲的青年工友,亦有人到中年,擔起養妻活兒重擔的少數族裔工友,即使在普天同慶的聖誕節假期,亦有工友從工作台跌下死亡。每當看到這些新聞,我都會感到陣陣傷痛,在香港高度現代化的社會,城市的發展仍要以工友的生命作代價,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在今年的施政報告,特首提出了發展基建,繁榮經濟的口號,決定大興土木,預計每年公共工程的開支超過700億,在今個月初,運輸及房屋局向本會提交文件,要提早落成一七年至一八年度的公屋項目,增建公屋單位,由原來的7萬5千6百個增至7萬9千個,又決定縮短興建公屋的目標時間,由原來的7年減至5年。在建造業內,僱主團體已不斷做勢,一面埋怨請不到工人,一面又要求輸入外勞,應付未來工程需求。但至今,我聽不到政府的聲音,說會認真檢討建造行業的陋習及加強建造業工友的工作安全措施。今天,我提出動議,便是希望大家停下來,想一想,在一片大興土木,趕建房屋及大型基建的呼聲中,工友的生命安全是放在什麼位置?

當然,我不能說政府完全不重視工傷事故,例如在去年中接二連三發生觸電傷亡事故,勞工處便加強執法,在巡查過程中,若發現有人違反法例規定,便會即時檢控和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勞工處亦聯同職業安全健康局加強宣傳教育。這些措施,當然要做,但問題是過了一段日子,事情淡了,大家警覺性低了,之後如何?我們是否要再等下一個悲劇重演,再有工友不幸觸電傷亡,相關部門又再敲鑼打鼓,提醒大家注意工業安全?
我去年十一月在立法會詢問政府對僱主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和《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檢控數字和法庭的判罰情況。人體從高處墮下,一直是建造業致命工業意外罪魁禍首,在2010年有6宗,2011年有10宗,但相關罪行的檢控,即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有人從高處墮下,法例最高罰則是20萬,但2010年的判罰最高罰款是5萬,平均罰款只是1萬4千387元;2011年最高罰款是5萬6千元,平均罰款是1萬4千230元,另一個較常見的罪行,就是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法例最高罰則是50萬,但在2010年,違例僱主最高罰款是12萬,平均罰款是1萬4千920元;2011年最高罰款是5萬,平均罰款是1萬4千368元,沒有防止有人從高處墮下的平均罰款,只是最高罰款額的7%,沒有保持安全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的平均罰款,更是不足最高罰款額的3%。局長,人命不是胭脂,不應是1萬幾千的罰款,便能換取工友的生命安全,我要求政府全面檢討對違反相關工業安全條例的刑責,加強刑罰。

按法例的規定,現時僱主或承建商須聘請地盤安全主任,負責在建築地盤監察遵守安全措施的情況。承建商在承接政府工程時,若出現工業意外,亦會受到扣分,減低他們未來承接政府工程的機會。這些措施都是出於良好動機,希望能改善地盤的工作安全,但實際運作起來,產生了不少副作用,例如地盤安全主任因是承建商的僱員,往往在嚴格執行地盤安全措施與承建商有角色衝突,作為承建商的僱員,卻要求僱主增加建造成本,防止可能不會出現的工業意外,這衝突在趕工程時更為明顯,最後,地盤安全主任往往成了向僱主妥協的產物,更甚者成了地盤工業意外的代罪羔羊。地盤扣分制原本要保障工友安全,但卻出現了一些更壞的情況,承建商為免扣分,千方百計,盡可能隱瞞地盤的工業意外,這些良好意願的措施,有重新檢討、完善的必要。

主席,我要申報我是職業安全健康局的委員,職安局一直負責職業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但主導政策和相關執法權力仍屬於勞工處。在我的了解裡,職安局在其職權範圍內已盡力做好推動職安的工作,如引入職安健星級企業,讓有良好職安紀錄的企業,在購買勞工保險時享有優惠,又如決定把職安的概念,帶入學校,讓年青人從在學期間,便培養職安的意識。

職安局在九九年開始,便推動全港各區建立安全社區,安全社區是得到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目的是把社區內不同組織,包括政府部門、商業機構、學校、醫院及地區服務團體連繫起來,合力為社區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及生活環境。這是一個很好概念,特別是香港近年有大量樓宇翻身、冷氣裝修等小型工程展開,以社區為本的推動工作安全是最好的做法。但現時不是全港十八區都參加了社區安全計劃,參加了計劃的社區側重點亦各有不同,我建議各區的勞工處、民政事務處、區議會協調推動安全社區計劃,特別是能監察各區展開的小型工程,確保工友的工作安全。

主席,討論職業安全要說還可以很多,但不能不提的是現時法例認可的職業病範圍,遠遠落後於現實的需要。我所屬的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已多次要求政府檢討現行的僱員補償條例上的職業病類別,把最常見的職業病,如售貨員、侍應經常站立引致靜脈曲張、電話接聽員的聽力受損、文職人員的肩胛,腰背痛列為職業病;在工作環境方面,勞聯亦要求把惡劣天氣下工作指引提升至有法律責任,只有這些範疇都能與時並進,得到改善,才能切實保障僱員的職業安全。

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