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11 工傷補償 口頭質詢 Published on 2014-06-112017-11-29 by poonsiuping 根據政府統計處發表的《2013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飲食和零售業在去年年中合共聘用近50萬僱員,該數目約佔全港僱員總數的六分之一。有飲食和零售業人士向本人反映,業內有不少前線員工在工作期間需長期站立,因而罹患與下肢肌肉筋骨勞損(下稱”下肢勞損”)有關的疾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有沒有飲食和零售業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作相關的下肢勞損引致永久地喪失全部或部分工作能力而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得補償;若有,詳情為何;若沒有,原因為何;及 (二) 鑒於現時上肢勞損如手或前臂的腱或相關腱鞘的外傷性炎症已列為職業病,會不會把下肢勞損的疾病(例如膝關節炎、下肢靜脈曲張及足底筋膜炎等)納入《僱員補償條例》附表2須補償的職業病一覽表;若會,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政府回覆: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406/11/P2014061103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