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25 成立未來基金以建立綜合退休保障制度 議案辯論

(因黃國健議員撤回動議,潘兆平議員無法就此議案發言)

主席:

在今年四月,我在立法會就財政預算案發言時,已表達了我對財政司司長有意把土地基金和每年部分財政盈餘,設立未來基金,推動基建發展的看法。我當時指出,香港首次徵收直接稅是在1938至39年,當年殖民地政府開徵直接稅的原因,便是社會要應付基礎教育,以至貧病幼弱的需要。我看不到任何理由,香港必須緊守一個向既得利益者傾斜的稅制,若我們的稅制未能追上社會的需要,我希望財政司司長能借機會全面檢討香港稅制,諮詢市民意見,這較設立未來基金更為實際。

我不同意成立未來基金發展基建,一個更根本原因是政府以財政承擔沉重為由,一直迴避全民退休保障的問題。在去年,財政司司長委任的「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報告一出,稱本港在七至十五年間可能會出現結構性財赤,入不敷支,財政司司長便急不及待要打土地基金和財政盈餘的主意,要撥出專款,設立未來基金,發展基建。

現時政府仍未向立法會提出未來基金的具體方案,但全民退休保障的進程已受到影響。據傳媒報導,財政司司長要求研究全民退保的周永新教授團隊,必須考慮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的數據,周教授的研究因此受到拖延。

主席,這些做法,對香港的長者很不公平,我支持香港發展基建,我同樣支持長者晚年要有退休保障,我不希望財政司司長要市民在兩者之中,二選其一,但若市民必須作出選擇,我會支持全民退保,因為若香港財政能力未能承擔基建發展,我們有其它途徑解決,社會亦可暫緩發展基建,但沒有退休保障,全港一百多萬的長者是沒時間等的,而設立全民退保的時機一過,整個社會都要負出巨大的成本。

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