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1 行政長官答問會 Published on 2017-06-012017-11-29 by poonsiuping 問題: 主席,在今年1月至今,已發生了不下12宗的工傷死亡個案,包括港珠澳大橋,在過去5年,我一直關注特首於競選政綱時提出成立專責小組,包括勞、資雙方及勞工處長代表,研究改善高危工種工人的工傷保障。經過這5年的不斷追問,在今年特首施政報告的施政綱領第159頁提及,我引述「逐步落實推行由勞工處統籌的改善高風險行業僱員工傷保障專責小組有共識的改善措施,以改善有關僱員的工傷保障。」在上月底,勞工處終於就專責小組的共識書面提交本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所謂的共識內容,只是加強宣傳、改善行政安排,我請問特首,賠償和治療是工友最核心問題,專責小組的共識在這兩方面有什麼實質的改善措施? 行政長官回答: 主席,我們關心賠償問題,希望能繼續就賠償的金額問題盡快達成共識,但最重要的是工人施工時的安全。出現了工傷意外做成傷亡,錢不能夠買回人命,也不可完全將受傷的工友療傷讓其完全恢復,所以兩方面也要做。賠償的情況及制度,以至工業的施工安全都是我們關心的問題。 跟進問題: 在特首在競選政綱時提出由勞、資雙方及勞工處長代表研究改善高危工種工人的工傷保障,特首,這個小組共識缺乏勞方和資方面的意見,你會否要求勞工處增勞方和資方代表到小組,以乎合最初競選政綱的要求? 行政長官回答: 這個我們可以考慮,但在很多勞資問題上,有勞資雙方代表在委員會或小組內,雙方,往往不是單方面,不能夠達成共識,也有時候不能夠互相讓步,會疾礙我們工作。而組成委員會是容易的,委員會內有勞資雙方代表後,大家如何在委員會內達成共識,使特區政府及立法會(如需要立法)能夠比較容易有決定,是我們工作難處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