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8 施政報告致謝議案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

施政報告 第五節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

        公務員團隊是支撐特區政府運作的中流砥柱,我支持政府把公務員編制增長至少三個百分比,以回應社會對公營服務的要求。但在這五千多個新增的常額職位亦會衍生一些問題,需要政府妥善處理,如現時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能否轉為公務員常額職位,以至轉職後如何計算他們的年資和起薪點等。在2016年,已約有一萬二千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持續服務了3年或以上。這不是一個小數目,期望政府可早日公佈新增常額職位的聘用政策,以釋員工疑慮。

        另外有兩點我在施政報告其他部分的辯論也提及,一是政府在外判標準僱傭合約裡規定標準工時每周44小時和超時工作必須以1.5倍工資率作補償,為推動標準工時起帶頭作用。此外,便是一些職系人手嚴重不足,以勞工處的安全主任為例,現時每外勤督察一年要巡查450個工地,明顯前線人手不足,我期望政府在擴充編制同時,必須了解前線人員實際的工作情況,避免管理層編制膨漲,但前線員工不足。

        除了公務員團隊,資助機構員工也盡心竭力為市民提供公共服務,他們的薪酬福利架構及假期安排等也可參照公務員事務規例的管理模式,增加員工士氣。施政綱領也提出優化社福界的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但沒有就其他資助機構的撥款制度著墨。為了加強資助機構前線員工的保障,政府應探討前線員工的薪酬調整不能低於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