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1 勞聯報第204期《公務員爭取中醫福利終見曙光》 Published on 2018-11-282018-11-28 by poonsiuping 行政長官在十月十日發表了施政報告,表示隨著確立中醫藥在香港醫療服務的定位,政府會引入中醫藥為公務員醫療福利的一部分,我樂見政府積極推動香港中醫藥的發展,同時亦積極回應公務員醫療聯席各工會多來年對中醫診療的訴求。 中醫藥的討論早於2001年便由時任的特首董建華提出,確立及推廣中醫藥政策;三所本地大學也相繼開辦了中醫藥學士學位課程,培訓中醫人才;各類醫療保險也加入了中醫門診的項目;中醫師開出的病假證明也得到了法律認可;及後,政府並以三方協作的形式,由醫管局、非政府組織和大學組成了中醫教研中心,在推動中醫發展同時,為市民提供中醫服務,至今,中醫教研中心已發展了18間,中醫在香港的醫療系統擔當了愈來愈重要的角色,但與此同時,政府卻一直拒絕把中醫服務納入公務員的醫療福利,這和政府推動中醫發展的政策自相矛盾,亦有違為公務員提供醫療服務的原則。 在2007年起,政府為照顧綜援人士,特別在各中醫中心提供一定門診數目,讓他們使用。至今使用率仍有一定空間,我與公務員工會一直要求將中醫納入成為公務員醫療福利,但作為第一階段,我們曾建議政府可先善用這些供綜援人士使用的空餘名額,讓公務員使用,這樣既不影響政府資源,公務員亦可得到中醫服務,但建議遲遲未得到政府回應。 公務員事務局一直堅持「三方協作」模式不完全隸屬於醫管局,未完全符合公營醫療準則,因此,未能向公務員同事提供中醫服務,政府的回覆令人失望。在過去數年,我與公務員醫療聯席多次約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及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共商為公務員提供中醫服務的解決方法,如建議以先行先試的方式,在18間三方協作的中醫診所提供部分籌號給公務員使用等。 如今,政府終於積極回應我們的建議,明言會研究合適的安排,為公務員及合資人士提供指定中醫服務作為公務員醫療福利的一部分,這無疑是為公務員使用中醫服務邁開了一步,至於實際如何推行,仍需工會同人留意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