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6 檢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議案辯論

主席: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根據政府統計處在2018年9月發表的香港統計月刊,整體綜援個案數目在2017年年底的約 23 萬宗。按個案類別分析,年老個案在2017年仍是所有綜援個案中最大的類別,個案為144,198,佔整體個案數目的62%。緊隨其後的是單親個案25,792 (佔11%)及健康欠佳個案23,632 (佔10%)。

      年老個案仍是所有綜援個案中最大的類別,其主要原因是大部份長者的積蓄有限,有些甚至沒有任何積蓄,在欠缺全民退休保障的情況下,長者只可透過綜援來應付他們基本生活開支,但近年來,綜援金額不足應付不斷上升的物價指數,最終導致他們連最低的生活保障也不能輕易應付。由2018年2月1日起,以一位60歲或以上的健全單身長者為例,他的綜援標準金額只有3485元,與2017年2月1 日時的3435元,增加50元,以30天計算,每日只增加1.67元,但物價指數不斷上升,例如根據政府統計處顯示,2018年10月份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與2017年同月比較,醫療服務增加了3.4%;電力、燃氣及水增加4.1%;食品增加3.1%等,每日只增加1.67元根本追不上通脹,遑論保障最起碼的生活需要。

      早前社聯在今年6至7月向206名健全成人綜援領取者做問卷調查,發現綜援金,特別在補助金及特別津貼,不足以應付他們生活基本需要,甚至有領取者需要借錢解決生活所需,原因是綜援制度自1996年起削減健全人士的搬遷、牙科治療、電話費等特別津貼及補助金,他們為了應付基本生活開支而忍受牙痛或眼疾問題,延遲或拒絕求醫,而導致病情惡化。

      除了補助金及特別津貼不足外,導致領取綜援人士入不敷支的主要原因是大部份綜援戶的租金津貼不足以支付綜援家庭的實際租金,這在租住私人樓宇的綜援家庭特別明顯。早前,福利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提及根據社署的記錄,有6成的綜援戶租金津貼未能支付私人樓宇住戶的租金。雖然政府表示已透過關愛基金向租住私人樓宇伸出援手,但更好的做法是先調整綜援的租金津貼,為正租住私人樓宇的綜援住戶提供合理的津貼援助。

      主席,對於政府以香港人均壽命延長及近年退休年齡延至65歲的趨勢為由,公佈下月起長者領取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社會上迴響很大,不少人批評政府漠視這年齡層的長者,日後60至64歲有經濟需要的長者,只能申領成人綜援,每月標準金額2,420元,較長者綜援少逾千元,而且政府對60-64歲長者的福利已經不多,變相使60-64歲的長者面對「福利空白期」,更重要是60歲延至65歲退休的趨勢從來不是一刀切,即使在政府內部,紀律部隊便不適用於延遲退休的趨勢,同理,把領取綜援的合資格年齡也不應以延遲退休趨勢為由,一刀切把領取綜援資格的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

      最後,現已踏入2019年,而綜援制度由1996年起,已迄今23年,從未檢討,政府當局是時候進行檢討,有需要讓現正處於水深火熱的市民得到他們應有的幫助。

      謹此致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