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4 潘兆平議員就有關委任法官的擬議決議案發言 Published on 2019-12-042019-12-04 by poonsiuping 主席: 我同意委任岑耀信勳爵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及委任潘兆初法官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終審法院是香港聆訊民事和刑事上訴案件的最終上訴法院,終審法院審判庭由五位法官組成,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三位常任法官及一位非常任法官。一般情況,終審法院在審理上訴案件時,會從非常任法官名單中,選出一名法官出庭聆訊。現時終審法院有18名非常任法官,他們均需處理各類專業事務,包括司法職務,仲裁,調解及教學工作,以至個人及家庭事務。法官大多各有專長,如精於某個法律範疇的法官,未能來港參與終審法院的審判,有關案件的排期便要押後。我非常認同,為了更靈活地處理終審法院的繁重工作,確保法院有效運作,有需要擴大非常任普通法的法官人數。 今日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岑耀信勳爵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任期三年。岑耀信勳爵曾出任英國最高法院法官,他地位崇高,是聲譽卓著的法官。今次能委任他成為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除了充實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人數外,這也更彰顯了香港的司法獨立及國際地位。 至於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是上訴法庭庭長及高等法院的領導。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審理最重大的上訴案件。作為高等法院之領導,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亦須肩負高等法院的行政管理工作,並須向司法機構之首及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職位現正懸空,需要填補。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現推薦任命潘兆初法官,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法官於一九九三年加入司法機構擔任裁判官,九九年任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零六年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二零一五年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由今年八月一日起,潘兆初法官署理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職位。潘兆初法官是一位具高度才能的法官,在司法機構及法律界均深得敬重,潘兆初法官處理民事和刑事上訴的經驗豐富,亦具備豐富的行政經驗,本人支持推薦潘兆初法官擔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此職位。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經表示,香港享有獨立司法權,獨立於行政和立法機關以外,香港法官的司法誓詞,要求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盡忠職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潔,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他認為法治是香港社會的基石。他更指出,司法機構維持司法制度的獨立及其至高的專業水平,以維護法治,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及取得香港,內地及其他地方人士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任。法庭不單要秉行公義,還要使之有目共睹。因此,讓社會大眾了解司法機構及其工作至為重要。 香港的人口越來越多,一些有爭議的案件,也越來越複雜,現時法院的工作量繁重,司法機構要維持司法制度的獨立及其至高的專業水平,就需要香港各級法院,維持有足夠的法官及司法人才,以保障香港的司法獨立及國際地位。 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