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1 潘兆平議員就“解決社會矛盾,消弭貧富差距”議案發言

主席:

     貧富懸殊問題一直困擾着香港社會,在強調市場經濟、滴漏效應的政府政策裡,貧富懸殊一度被合理化,認為是市場經濟裡的必然現象。這兩年香港在疫情之下,更突顯了政府向商界傾斜的政策。回顧一系列的防疫措施,政府仍是以救市等於救人的模式運作,基層市民仍是被犠牲的一群。月初,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曾反駁政府「越扶越貧」,明言改進堅尼系數的計算方式後,排名是有改善,但最後局長亦難以否定香港在64個經濟體系中,仍是貧富懸殊處於最高的三分一之中。一個人均生產總值接近5萬美元的高度發展城市,普羅市民分享不到經濟成果,以至社會矛盾不斷深化,政府難辭其咎。

       從數據來看,「越扶越貧」已是不爭的事實。自2012年政策介入前本港貧窮人口為131萬,9年過去,儘管政府資源有增無減,但貧窮數字依舊徘徊在131萬至140萬人左右,在疫情爆發前,貧窮人口更升至149萬人,貧窮率為21.4%,兩者皆創下2009年後的新高,可見多年來推出的津貼類型措施,不論是恆常現金項目或非恆常現金政策,並沒有根源性地紓緩香港的貧窮問題,縮窄貧富鴻溝。

     過去,我曾多次建議政府檢討稅制,希望政府設立資產增值稅,在證券市場和物業轉讓獲利徵稅。事實上,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獲利最大並不是生產實業和薪俸,而是以金融財技,一買一賣賺取豐厚利潤,累積資本,以資產增值稅作為財政再分配的手段,有助消弭貧富差距。與此同時,我建議政府設立生活工資指標,鼓勵市場改善基層市民工資捉襟見肘的情況。政府亦應訂立扶貧目標,例如制定提升住屋以及教育福利的時間表,讓更多的香港人不再需要以高昂租金來換取暫住居所,更多的開支用於醫療、膳食、子女教育等等,將資源投資未來,突破社會層級向上流動,這才能達致最終「脫貧」目的。

     最後,我必須提一提最低工資,對勞工界而言,爭取設立最低工資的目的是要保障社會最基層的市民,工作能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但這個基本原則並不包括釐定最低工資水平的考慮因素裡,再加上兩年一檢的不合理安排,以至最低工資完全發揮不了保障基層市民生活的目的。我認為必須全面檢討最低工資的運作,這不但是把兩年一檢改為一年一檢,還應包括把保障市民基本生活所需納入釐定最低工資的考慮因素裡。

     主席,消弭貧富差距的方法早是老生常談,勞工界多年亦提出不少建議,但關鍵仍在於政府是否有決心去解決。一個有責任的政府應有決心去解決貧富差距問題,亦應訂下解決貧富差距的目標。

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