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13 施政報告 議案辯論(福利、醫療)

主席:

在行政長官今年發表的施政報告後,我心情有點矛盾,一方面,施政報告沒有處理勞工界多年來的訴求,甚至臨門失腳,剔除了取消強積金的對沖安排,我感到很失望;但另一方面,施政報告提出了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下稱計劃),這是香港回歸17年來,第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具體措施,願意對低收入家庭作長遠的承擔,改善他們的生活,儘管政府現階段的建議和我的看法有比較大的落差,但我對計劃仍充滿期望。

在去年十月,我向行政長官反映施政報告意見時提交了一份援助低收入家庭的建議書,建議一個兼顧家庭和個人的扶貧方案,在家庭方面,若在職家庭收入是該組別家庭收入中位數的一半或以下,則同住非在職直屬家庭成員,可獲該組別家庭收入中位數5%津貼;在個人方面,全職僱員月入是入息中位數的一半或以下,可得全額交通津貼,月入是入息中位數的一半至七成,可得半數交通津貼。無論家庭與個人的扶貧措施,均不設資產審查。

對於政府的方案,有幾點可與政府商榷。在整個低收入家庭援助的討論裡,政府堅持要資產審查,按政府的說法,資產審查是為確保資源有效運用,但這並不符事實。政府的學前教育學券計劃;資助高等院校的學士學位;香港的公共醫療服務;以至今年施政報告建議增加一倍金額的長者醫療券,都沒有資產審查,這些都是隨手舉出的例子,為什麼要低收入家庭必須要有資產審查,才符合確保資源有效運用?

我認為,綜援計劃有資產審查是需要的,因為綜援的目的是為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但計劃的性質與無法自給的綜援完全不同。政府一方面鼓勵市民儲蓄,為退休作好準備,另一方面卻將積穀防飢的貧窮戶拒於門外,政策自相矛盾。現時,政府建議沿用租住公屋的資產限額,作為計劃的申請標準,這是一個相對寬鬆的安排,我相信絶大部在職的低收入家庭都能受惠,但與其如此,政府能否放開一點,取消資產審查,以在職家庭的收入作為計劃的申請標準,這不但可鼓勵更多基層家庭,出外工作,並可節省計劃的行政成本。

施政報告提出計劃同時,沒有釐清與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的關係,只是在施政綱領裡表示會在今年全面檢討。在過往,勞聯的前立法會議員李鳳英,對政府以交津作為扶貧措施有很多批評,我們認為,當施政報告提出了具體的扶貧建議後,交津應還原援助個人為目標,並調整津貼的金額。

除了應否要資產審查外,另外的關注點是如何釐定在職定義和補貼的計算方法。根據傳媒報導,政府建議申請人每月工時達208小時或以上,便可領取1000元的基本津貼額,每月工時在144至208之間,可領取600元的津貼額。按勞工處發表的標準工時研究報告統計,在2011年,每周合約工時平均為45.2小時,每月便是180.8小時,未達208小時的標準。換言之,在職的低收入人士,即使願意每月工作208小時,勞動市場裡也未必能提供足夠的相關工種。此外,政府在鼓勵五天工作的同時,卻要計劃的申請人每星期工作六日,每日工作8小時,才能領取標準金額,在情在理,都很難說得過去。

按勞工法例規定,每月工作四周,每周工作不少於18小時,便符合勞工法例裡連續性僱員合約定義,獲得勞工法例保障,這也是釐定現時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的基礎。即使在勞工處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裡,把全職定義為非兼職員工,而兼職工的定義為每周工作少於5天;或每天工作少於6小時或;或每周工作少於30小時。明顯,政府的建議與勞工法例的連續性合約僱員,以至標準工時報告裡的全職僱員的定義都不同。現時,社會還在醞釀立法制定標準工時,如何釐定計劃的工時標準,十分敏感,政府必須小心處理全職和兼職僱員的標準。勞聯和不少的勞工團體建議每周工作44小時,作為標準工時,這可作為一個討論基礎,把計劃的工時定在一個合理水平。

計劃以申請人的工時作為審批標準,但工時的組合可以靈活多變,若以家庭作為工時計算單位,只要家庭成員受聘的總工作時數,達到計劃的要求,同樣可獲基本津貼額,這不但鼓勵更多人就業,並且能令更多的清貧家庭受惠。

政府建議把計劃的津貼基本金額劃分兩級,分別是1,000元和600元,每名家庭兒童有另外的800元津貼,這較我提交的建議,以相同家庭收入中位數的5%更為慷慨,若按收入中位數計算,2012年四人家庭收入中位數是28,500元,5%是1,425元,少於政府建議的2,600元,我理應歡迎政府的建議,但我的建議是與家庭收入中位數掛勾,易於理解,亦方便日後調整,若政府認為公帑有餘力進一步協助清貧家庭,我建議政府把家庭收入中位數的5%的津貼額提高,而不是硬性假設一個津貼金額。

據行政長官表示,爭取計劃在明年推行。我們不知道這個時間是指明年的年頭,還是明年年尾,若以年頭計算,我們有一年時間,若年尾便基本上是兩年,並且這也是只爭取落實的目標時間。但在計劃落實前,在施政報告裡為「N無家庭」提供援助,主要是關愛基金一次過的生活津貼,二人家庭7,000元,三人家庭或以上10,000元,這只是聊勝於無的援助。

要有效幫助「N無家庭」,對症下藥的方法是為公屋輪候冊上的家庭提供租屋津貼,並對一定樓齡的私人住宅實施租金管制,這才真正紓緩「N無家庭」的生活壓力。

除了貧窮問題,另一個社會重大課題是人口老化。在施政報告裡提出了多項的安老措施,當中包括了「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增加安老宿位的供應。但言猶在耳,政府便因發展新界東北,要收回石仔嶺老人院。在去年我跟立法會部份同僚曾探訪石仔嶺老人院,這是香港難得的一個社區,讓老人家安享晚年,這也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突顯特區政府一方面要大興土木,覓地建屋,一方面又要安老保育的政策矛盾。我很希望政府能保留石仔嶺這彌足珍貴的社區,若政府發展新界東北最終要收回石仔嶺,我建議政府較施政報告的「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多走一步,不局限於私人土地,政府直接撥出土地,興建院舍,供相關組織繼續營運,以維繫整個社區。

事實上,安老院舍的核心問題並不純粹是宿位不足,更深層的問題是營辦院舍租金昂貴,租金調整的幅度亦難預測,令經營者無法作長遠投資,並要從各方面省節開支,引發出一系列的問題,包括院舍設施簡陋、衛生環境惡劣,低工資請不到足夠的護理人員等等。施政報告預留8億元,在未來三年推出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讓錢跟人走,長者可自行選擇院舍,但私人院舍的服務在維持合理收費水平同時,不大幅提升服務水平,結果只會讓長者卻步。

施政報告建議把長者醫療券由1,000元增加至2,000元,自然會受70歲或以上的長者歡迎。但70歲以下的長者沒有任何的醫療券補助,這並不是一個合適的安排。病向淺中醫,我們更應該鼓勵較年輕的長者注重健康,現行政策是65歲以上的長者已獲發長者卡,既然65至69歲的市民已是長者,他們也應獲發醫療券,鼓勵他們盡早檢查身體,有不適便接受診治,避免病情惡化。我敦促政府盡快檢討發放醫療券的制度,降低發放的門檻至65歲,65歲或以上的長者醫療券金額,可以是現時長者醫療券的一半。

主席,施政報告表示,政府有意在啟德興建一所急症室全科醫院,在將軍澳設立一所中醫院,以紓緩公營醫療的壓力,但興建新的醫院必須有足夠的醫護人員才能運作。早前我曾參觀新建的北大嶼山醫院,由於醫護人員不足,北大嶼山醫院一些服務無法展開,政府要興建新醫院的前提是要保證香港有足夠的醫護專業人手,但施政報告完全沒有提及有何計劃培養足夠的醫護人員,確保醫療系統可長遠持續發展。

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