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6 潘兆平議員就施政報告向行政長官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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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6日,潘兆平議員就施政報告向行政長官表達意見,意見書詳情如下:

二零一九至二零年施政報告意見書

今年初以來,受中美貿易戰及社會事件影響,本港經濟發展蒙上陰影,失業率自去年初以來首度回升。旅遊產業更是首當其衝,導遊、食肆、零售及酒店等行業的前線從業員面對開工不足、收入驟減,有僱員更被公司要求放取無薪假。每逢經濟不景,僱主往往以「共渡時艱」為理由剝削前線僱員,但當經濟回穩,卻未見他們與僱員分享成果。香港近十年來GDP錄得60%增長,只是十年來的實質工資增長平均每年卻只有4%,可見一般市民根本難以分享經濟成果,同時亦反映政府經常強調所謂的「滴漏效應」已經不正確。我建議政府應作領頭作用,改善所有勞工僱員的福利待遇,例如假期、工時、薪酬及其他福利條件等,好讓全港勞工真正分享經濟成果。

1.儘快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 規劃長遠退休保障
政府在去年施政報告就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公佈了「最終方案」。我支持政府在不損害僱員權益的原則下取消強積金對沖,並促請政府儘快將相關法例修訂建議提交立法會,以便立法會在2019/20立法年度內審議,儘快解決這個老、大、難的問題。

同時,本港依賴強積金供款作為退休保障,忽略了家庭工作者的退休保障。政府應為家庭工作者承擔每月最低工資供款,以認可家庭工作者的貢獻及保障他們的退休生活。政府並應該重新考慮,參考世界銀行的五條支柱退休保障方案,長遠規劃全民退休保障制度。

2. 設立失業貸款基金 支援受經濟下行影響僱員
我所屬的勞聯自金融風暴後一直要求政府成立失業貸款基金,容許市民在失業期間向政府借貸,重返職場後分期攤還貸款。近期經濟不明朗直接影響僱員就業,根據政府統計處8月公布資料,失業率上升至2.9,失業人數增加了4200人。同時,部份企業要求僱員放取無薪假,亦有僱員因開工不足而收入驟減。此時此刻,政府更應該積極協助失業市民暫渡時艱。以借貸形式協助失業人士,對公帑構成負擔有限,亦能保障失業僱員生活。

另外,財政司司長在8月份公佈一系列措施支援市民,包括籌劃特別培訓計劃為個別行業失業或就業不足人士提供培訓課程及特別津貼。我建議政府參考並完善2003年「沙士」期間推出的「技能增值計劃」,為受影響僱員提供免費培訓課程,向參加者每月發放津貼。同時我建議政府應該開放相關課程予所有行業的從業員,讓整體僱員在經濟不明朗下仍能積極裝備自己,謀求新出路。

3. 檢討假期政策
本港的假期政策落後而且混亂,公眾假期及法定假日兩種安排對僱員並不公平。今年初立法會通過了我經修訂的議案,促請政府檢討假期政策,將法定假日提升至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並將抗戰勝利紀念日定為法定假日。我希望政府儘快推出措施,回應上述議會共識。同時,我促請政府儘快落實延長產假至14周,同時不應為相關薪酬設置上限。政府亦應考慮將產假及侍產假薪酬調升至全薪,並研究將產假與侍產假合流,讓父母彈性安排假期,照顧嬰孩。

4. 加強職業安全健康保障
本港在去年發生了16宗致命工業意外,平均不足一個月便有一宗工業意外。我建議政府制訂全面的職安健政策,除了儘快落實提升職安健法例罰則及改善工傷復康服務,政府亦應該積極檢視針對職安健風險的預防工作是否足夠。現時勞工處依賴不足3百名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執行外勤工作,他們能夠實際巡視的工作場所相當有限,不少都是相對高風險的場所。部份工作場所實際上只是依賴僱主委派的人員確保工地安全。我建議政府檢視勞工處巡查人員的人手情況及現行做法不足。同時,政府亦應該擴大職業病保障範圍,將下肢及「肩頸背」勞損納入保障範圍,並加快完成現時就「過勞死」進行的調查,為過勞作出定義,將過勞及其引致的死亡納入《僱員補償條例》。

5. 立法保障惡劣天氣下的勞工權益
去年強颱風山竹襲港,對香港造成嚴重破壞,大批僱員受惡劣天氣影響而造成上下班混亂,甚至被僱主扣薪扣假,再次暴露了僱員在惡劣天氣下的勞工權益缺乏保障的問題。政府早前修訂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嘗試回應問題,但新守則沒有法律效力,無法解決現時惡劣天氣下的勞工權益缺乏法律保障的問題。我要求政府循法例途徑保障僱員在惡劣天氣下的勞工權益。

6. 保障本地工人就業 釋放潛在勞動力
財政司司長早前表示面對經濟下行風險,失業率可能在未來進一步上升。若此言屬實,基層僱員的就業機會及薪酬待遇均會大受影響。我強烈促請政府切勿輕言擴大輸入外勞,令基層工友的境況雪上加霜。另外,本港近年未有善用潛在勞動力,是令部份行業面對人手壓力的主要原因。根據政府統計處,2018年本港非從事經濟活動人口高達252.7萬,扣除學生及退休人士,仍有95萬人因不同原因未有投入勞動市場。根據政府2015年統計,更有近11萬名女性家務料理者明確表示願意重投職場。我建議政府制訂措施,鼓勵95萬潛在勞動力重投職場,並優先訂定措施釋放婦女勞動力,為他們提供政策上的支援,包括按各地區需求增加幼兒照顧服務,改善現有服務規劃失誤的問題,並加強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7. 立法制訂標準工時
現屆政府以缺乏社會共識為藉口擱置標準工時立法工作,僅依賴個別行業的勞、資及政府三方小組制訂行業工時指引作為僱主參考。我認為試圖通過毫無約束力的指引要求僱主改善僱員待遇是不切實際的想法,十多年前的工資保障運動已是前車之鑑。我促請政府重回立法制訂標準工時的政策方向,並優先在政府服務外判僱員的合約制訂標準工時,每周工作44小時,超時工作工資率訂於原工資1.5倍,履行政府作為外判僱員最終僱主的責任。

8. 最低工資一年一檢
法定最低工資在今年5月作出第4次調整。自實施以來,政府一直堅持每兩年檢討法定最低工資,這種做法令基層僱員面對工資調整滯後的問題。政府曾經在通過最低工資條例時表示沒有足夠數據落實一年一檢。最低工資在2011年運作至今已有9年,我相信現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已累積一定經驗,可以加快檢討工作。同時,政府的經濟顧問辦公室經濟師亦在法案委員會上表示如委員會需要加快檢討周期,部門在數據方面能夠提供充份支援。我促請政府落實最低工資一年一檢。同時,我建議政府制訂基本生活開支指標,反映市民基本生活所需的工資水平。

9. 推動職業教育
職業教育為年青人提供以職業技能為主導的教學模式,讓他們無須局限於傳統升學途徑,可以在不同的領域發展個人才能。可惜現時部份人仍對職業教育存有負面觀感,以至職業教育始終未有成為青年學生在進修時的主要選擇。我認同本屆政府提出發展職業專才教育,並建議政府透過鼓勵大專院校推出以職業技術為主導的學士學位課程,提高職業教育的專業形象及業界認受性,同時從中學課程著手,讓學生及早認識職業教育的概念,早日進行生涯規劃。

10. 檢討公務員五天工作周政策 改善公務員醫療福利
公務員五天工作周政策推行多年,至今仍有兩成公務員未能受惠,我建議政府全面檢討相關政策,以全體公務員享受五天工作周為目標。另外,政府在去年提出將中醫藥引入為公務員醫療福利的一部份,回應了公務員團體爭取多年的訴求,惟詳情欠奉。我希望政府盡快提出具體措施及落實時間,同時亦檢討整體公務員的退休後醫療福利。

11. 資助機構一筆過撥款
「整筆撥款制度」自落實以來屢遭批評,「同工不同酬」、「肥上瘦下」等問題一直存在。制度讓機構(即僱主)在使用撥款時有很大彈性,卻犧牲了前線基層員工的薪酬。我建議政府以公務員薪酬調整作基準調整津貼機構前線員工薪酬,加強保障員工。同時我期望政府在完成現正進行的檢討工作後,能夠儘快推出改善措施,讓前線員工受惠。